芈十四真名姓楚,关于其笔名的由来,在她的微博里面有说明,
澄清一下,我和芈八子以及姬十三尧十三都没有亲缘关系。
我2006年的QQ昵称就是十四,主要是因为常去吃自助餐的某酒店出于某种谐音忌讳竟然没有14层,而我的生日又恰好是14号,我就想这数字被嫌弃得有多委屈啊,要不我就拿它当名字好了。恰好读史书时,看到许多有意思的姓氏源流,发现我名字中带的“楚”字就源自“芈”,又觉得它长得好看,还是羊咩,心生欢喜,就凑成了笔名芈十四。
芈十四被称为知乎女神不只是因为她的高智商高情商,真真正正也是因为她就是一个高颜值的女神啊,从她微博晒出的自拍生活照就能看出来了。
芈十四的个人资料微博信息如下
基本信息
昵称:芈十四
所在地:北京 东城区
性别:女
博客:
http://www.zhihu.com/people/sotrudy
个性域名:
http://weibo.com/cclear
简介:生性多疑,唯不疑爱
注册时间:2010-03-06
而她注册的知乎个人主页地址是:
http://www.zhihu.com/people/mishisi
擅长宗教和哲学话题,最近回复的知乎提问是《新世纪女性应该向邓文迪学习吗?》
芈十四自己说,如果想要更多的了解她,最好能多看下她的作品,这里我给大家转载了一篇,芈十四对《唐人街探案》的影评:
《唐人街探案》最后那1%才是精华,可只有1%的人能看懂
作者/@芈十四
关于《唐人街探案》这部电影,有太多想挖的东西,喜剧和推理都被人写完了,就只好从我的宗教学专业出发,写一写宗教、人性和善恶。
对,这不仅是一部喜剧,也不仅仅是一部悬疑推理片,还是一部陈思诚的伦理笔记。
陈思诚自嘲地说:“我拍这部电影,感觉就像是一个婊子,又想立牌坊。”
那时候我刚看完点映场,坐在他的对面,而他刚结束三场交流会回到休息室,侧低着头,疲倦地靠在沙发上,却还是强撑着精神陪我们聊电影的观后感。这是他的第二部电影,第一部是《北京爱情故事》电影版,心情的忐忑可想而知:“其实很多人说应该把最后一段砍掉,或许效果会更好。但我就是坚持要把它放进去,”他抬起头,睁着红血丝的眼睛说,“我不想要这么肤浅的快乐。也许只有1%的观众——甚至更少的人能读出它,我也要把它放在里面。”
他说的1%到底是什么?
一
《唐探》的故事很流利,报考警校失败的结巴少年秦风,去曼谷找传说中“在泰国混得很好的”表舅唐仁散心。唐仁在警探坤泰的暗地支持下开了一家三流子私家侦探社,秦风却发现表舅其实是一个地痞流氓,所以很看不上他。两人经历一系列争吵后,决定和平度过七天的假期,却在前往大王宫的途中,莫名其妙被卷入一场杀人盗窃黄金案。在警探坤泰和女房东阿香的帮助下,他们一路躲避过曼谷警署的逮捕,历经波折将凶手锁定在了死者儿子的女同学的养父身上,并找到证据,表明了自己的清白。
一旦推理开始演绎,观众就势必追求真相。
但在这部电影里,陈思诚给出了两条故事的真相。我看到很多帖子在扒究极真相,但其实在电影里,第二条真相仅仅存在秦风的推测里。这个设置倒令人隐约想起《少年派的奇幻漂流》,当两个真相摆在你面前的时候,你愿意相信哪一个呢?
第一条真相经由唐仁之口,完整地被摆在故事的结局里。它给出了一个合理的杀人动机。颂帕在儿子丹死后,跟踪丹的好友思诺,却被思诺的养父怀疑强奸了思诺。对思诺有特殊感情的养父“埋伏”在颂帕工作坊中七天,寻机将颂帕杀害。
第二条真相却藏在秦风的推测里。女孩子利用养父对自己特殊的感情,写了假日记,诱导养父为自己报仇,同时利用秦风和唐仁的追查,将养父的杀人真相曝光在了警察面前。也就是说,这个拥有纯真笑容的十六岁少女策划了所有的杀人动机,成功为自己摆脱了颂帕的跟踪和养父的窥视。而丹的失踪成为了一个没有被揭开的疑点。
第一条真相符合大部分人的常识,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,黑白分明,合理的杀人动机,精密的推理线索,顺畅的逻辑线条,如果故事在这里戛然而止,一切依旧完美,称得上是一部优秀的走喜剧风格的推理电影。
第二条真相却挑战了世俗对善恶的界定。如果秦风的推测成立,这个女孩子隐在幕后利用人性策划了这一切,成功地为自己摆脱了颂帕的跟踪和养父的禁脔。而且从法律上来说,不可能找到任何证据来证明她对案情的操纵。她在日记中提到颂帕强奸自己无法得到证明——因为颂帕已经被养父杀死了,秦风在同性恋酒吧找到的颂帕记录也无法反驳这一点——因为你无法证明一个死人是同性恋。
如果第二条真相是真的,她为什么要“杀人”呢?为什么杀人的“真凶”可以逍遥法外,获得自由和救赎呢?
我们想为她找到一个理由,影片中也确实有蛛丝马迹提到了,譬如养父对她那难于启齿的爱,那么她或许为此感到羞耻和愤怒;也有人提到,陈思诚这个故事让人联想到《白夜行》,其实思诺和丹联手策划了这一切;但无论如何,家庭暴力和乱伦情愫,又怎么能作为杀人的理由呢?
毕竟,这是杀人啊!颂帕和思诺的养父,该死吗?
二
陈思诚借着小女孩之口说出了他的理由:每个人从出生就注定扮演各自的角色,有的是善,有的是恶。
五岁的秦风目睹着父亲被警察逮捕,从此暗下决定,好好学习探案推理,决心要实施一次完美的犯罪。所以在警校面试中,被追问“你为什么要报考警校”时,他诚实回答:我想要实施一次完美的犯罪。
她父母双亡,被养父收养,却感受到了养父对自己超出父女的爱。她和丹之间没有被导演直接在电影中透露的往事,丹在一年前莫名其妙的失踪,导致她被丹的父亲长时间跟踪。于是她策划了一次完美的犯罪。
他为什么没有揭穿她?也许是因为证据不足,也许还因为他在她身上看到了自己。甚至,如果他是她,也会选择这个做法吗?
谁的错?
很多人说,陈思诚之所以把故事放在泰国,是为了规避审查,比如蠢萌的警察,办事效率低下的政府。但仅仅如此吗?
如果你到过东南亚,路过曼谷或者暹粒的街头,你一定会对散落在各处佛像雕塑店印象深刻。它们和电影中的颂帕工坊几乎一模一样,从工坊的店门到仓库,随意摆放着各种各样的佛像,那些佛像,印证着这里的人民对于信仰的耳濡目染。
泰国是中南半岛如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,它和柬埔寨、越南、老挝、缅甸一样都信奉佛教,属于佛教中的小乘佛教,而在佛教以前信奉印度教。或者说,综合了印度教的遗存和小乘佛教的影响,辅之以其独特的民间宗教传说,中南半岛,其实自有一套独特的信仰轨迹。而这套信仰轨迹,以小乘佛教为核心,以印度教为余影,表现在电影里的泰国风情。
印度教的世界,讲究善恶平衡。佛教的世界,讲究因果循环。印度教的三大神,创造之神名梵天,保护之身名毗湿奴,也被俗称为善神,毁灭之神湿婆,也被俗称为恶神。就连神,印度教都要分善恶,在印度教的世界观传说里,善和恶共同支撑起了梵天创造的世界。根据古印度宗教哲学,神人对应的逻辑关系,同样也是善恶组成了人世间的运转。
陈思诚很任性。他在第一条真相里费尽心思,编织密室杀人和本格推理,写了一个符合逻辑的严谨案情;却在第二条真相里,轻巧地一挥手,把源头扔给了命运,弦外之音细思极恐。
三
有意思的是,电影中杀人的凶器,是佛像中手持的降魔金刚杵,电影中最关键的证据——黄金就藏在颂帕新修建的佛像之中。而电影中杀人的场所,就是颂帕的工坊——一座雕刻印度教与佛教佛像的工坊。
善恶,就这样混杂在一起。原以为最神圣的地方,上演了最血腥的暴力;最善良的媒介,却搭载了最邪恶的肇因。
中国人是讲究惩善扬恶,正邪对立的,长久以来的儒家伦理占领了我们对正义的渴望,我们求仁义,求道德,更容易习惯性地对“恶”避而不谈;与之同时的是,西方人却过分自责,基督教的原罪思想代言了西方伦理中最高贵的自省精神。
我觉得,无论他是有意为之,还是无意偶然,当陈思诚把第一部《唐人街探案》放在了泰国,就在大家看不见的地方搭建了一个贯穿全剧的伦理底色:善恶辩证。
而与之协调的,却是道家思想。电影开场的时候,黑底白字呈现了《周易•系辞》中的一句话:一阴一阳之谓道,继之者善也,成之者道也。周易是儒道两家的共同经典,如果说唐人街这个符号扮演了儒家文化之下的大背景,无论是唐“仁”的名字,还是唐仁与秦风、坤泰、阿香之间的朋友之义,都建基于中国传统的儒家伦理之下。而以唐仁本人为符号的道家,却演绎了儒家避而不谈的另一面:什么是恶?唐仁手里拿着的破案道具,是一个搞笑的道教寻龙尺,装饰上数次闪过八卦阵,就连打麻将都摆了风水阵。当秦风对案件真相耿耿于怀时,还是唐仁说了一句:算啦,人们只关心他们自己想要的真相。……万物两极,善恶对立。
在《道德经》第二章里,老子说:天下皆知美之为美,斯恶已。皆知善之为善,斯不善已。
(天下的人都知道美的事物是美的,是因为有丑的存在;都知道善的事物是善的,是因为有恶的存在。)
就像秦风第一次见到思诺,她问他:物理老师说让我们把一张纸立在桌子上,可是好难哦。
秦风拿过纸,对折,竖立:这……这不是很简单吗?
而电影的最后,秦风回去医院找思诺:你为什么要这么做?
单纯的女孩子突变的诡异一笑:个体生命不同,但世间善恶总量不变。每个人从出生就注定扮演各自的角色,有的是善,有的是恶。
而秦风,再次拿起一张纸,对折,竖立。
两人告别。
如果思诺做的一切都没有受到惩罚,那么她为什么在“做恶”?如果你够仔细,就会在思诺的家中,看到红色灯光中的十字架。基督教代表什么?前面已经提过了,是原罪。
思诺的人生,是她无法抵抗的,父母双亡,在孤儿院里,被中年男人收养,养父却对她怀有不轨的心思。丹的人生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?秦风的人生又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?
如果恶的根源是欲望,那么就得接受因果的循环。盗窃黄金的颂帕,被陌生人用金刚杵杀死,而杀死颂帕的思诺的养父,最终却选择跳窗自杀。原以为到了这里,皆大欢喜。
却没有想到秦风意外发现了中断的线索。电影到了结局,竟然出现了第二条真相。
如果没有思诺,欲望的罪恶就无法得到彰显。
那么思诺的恶,难道就是她的使命吗?
如果恶的根源是宿命,人是否就是无罪的呢?
这都是很好很好的问题。值得我们再次思考。
也期待陈思诚能在第2部里给出他的答案。